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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bob官方体育平台站作者:bob线上官网时间:2025-03-06 18:53:40

  

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已由响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响政服投资备(2024)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市募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2建设规模: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苏垦农发黄海分公司粮食烘干设施新建项目(二期)土建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新建烘干房,筒仓,粮食卸粮棚,设备用房等,配套室外道路及路面、安防监控系统、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及消防外线等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3.2.2.1.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筑设计企业(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的人是不是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2.2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有关的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响水县人民政府上发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注:此系统为新系统,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借鉴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4)使用相互连通小助手CA登录遇上问题请联系:国信CA 盐城专线: CFCA盐城专线)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张磊磊 樊红丽 薛工 或 蔡工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核检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标、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15 ;方法三中R取值为:15 ,平均值以上7 家、平均值以下8 家。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去除的最高部分报价和最低部分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标入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取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评标委员会对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做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投标人才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品质衡量准则、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方法四: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A、B、C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核检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评标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规定范围内指: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算术平均值×70%与预算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下浮系数K、下浮率,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核检查的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合理低价评标方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第(五)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第(六)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B;

  2.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上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投标人评标总分,评标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最终累计评标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注:本评标办法“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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